海医附院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会议

作者:日期: 2015-06-12浏览:

2015年6月4日下午15时,在综合住院楼五楼会议室,我院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由李丽主任委员主持,夏立平副主任委员及任少琳主任等十余名委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一、讨论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二、汇报并讨论我院抗疟药蒿甲醚的使用情况;三、汇报《省卫计委对海南普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相关处理通知》中涉及公司中我院使用品种的处理情况;四、对全省招标后我院药品采购情况进行小结;五、汇报我院“三甲”评审药事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会议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等7个药事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其次,任少琳主任汇报了2012年至2014年我院抗疟药蒿甲醚的使用情况,并强调根据《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输入性疟疾防治工作及规范抗疟药使用的通知》琼卫疾控〔2013〕2号的要求,医疗机构在未经核实疟疾病历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蒿甲醚等抗疟药,如确诊为疟疾,抗疟药由疾控中心统一免费提供,滥用抗疟药或者向患者收取抗疟药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将全省通报批评。接着汇报了根据《省卫计委对海南普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相关处理通知》要求,我院对海南三精欣长盛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双鸽药品医械有限公司等涉及商业贿赂的8家公司的药品进行了退货处理,待药品转配送至其他配送企业后,我院再恢复对其采购。

然后,任主任对招标后我院药品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了说明,同时,委员们对中标品种无法正常供应的情况,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认为凡属临床必须的用药,应以保证满足临床需求为第一责任,需要完善的相关手续应及时向海南省卫计委有关部门报备。

最后,委员们对“三甲”评审准备中存在药事管理的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