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关于“逐步增加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3-2 被阅览数: 556 次 海医附院药剂科 何书华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征求公立医疗机构逐步增加使用国家基本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征求公立医疗机构逐步增加使用国家基本药品比例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2011年2月24日下午,我院在医技八楼会议室召开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比例研讨会。各临床科室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主持,主要围绕“2011年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比例可否达到药品收入的15%”这一议题来进行。
会中,药剂科黄红谦主任对国家基本药物的有关定义和政策导向,以及我院近3年的使用情况做了详细而全面的介绍。她说,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化学药品(生物药品)205个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中药饮片首次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于2009年8月18日正式实施,目的在于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合理使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减轻广大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促进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国家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3月至今,我省政府举办的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据统计,我院2008年至2010年,每年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比例约占药品收入的8%。
《通知》提出,2011年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比例不低于药品收入的15%,以后每年逐渐增加比例。针对这一提法,与会专家纷纷畅所欲言。专家们认为,控制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是当前我国医药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应当积极落实,但要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控制的比例有待斟酌。统计数据表明,我院目前距离15%的比例还存在差距,实施难度可能较大,是否应当适当调整控制比例?我院接收的患者大多来自基层医疗机构,如果重复使用基本药物,不利于病情治疗,而且现今参照的307种基本药物品种数目偏少,建议根据我省具体情况适当给予增补。医务科蔡雄科长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做了会议小结。他说,此次会议主要是广泛征求各临床科室意见,同时希望临床医师们了解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规定,树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救治观念,明确其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实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负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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