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提高海医附院的科研创新能力 发布时间:2010-9-28 被阅览数: 605 次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郝新宝 陈岩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国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国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置一些特殊职位,挑选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人员到这里,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按照学校创办医药大学的总体部署不断推进医院建设,近日获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这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也是提高海医附院科研创新能力的发展机遇。
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招生制度,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并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至1983年已经培养出大批具有各级学位的专业人才。是年3月和1984年5月,李政道教授曾两次给国家领导人写信,建议在我国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行博士后制度。他认为,取得博士学位只是培养过程的一环,应在一些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中设置一些特殊的职位,挑选一些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这里从事一个阶段的博士后研究,以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使之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1985年5月,国家科委、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李政道教授所提建议的批示精神,在广泛吸收专家学者和留学回国博士的建议并征求一些部门和地方意见的情况下,同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商业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磋商,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报告》。1985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该报告(国发[1985]88号),这标志着博士后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
从1985年开始到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博士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设站数量和专业不断扩大,但都是以国家主办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内设立的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为主。
1990年开始进行了国家、地方、设站单位三级管理改革试点,逐步下放管理权限,在保证博士后质量的前提下,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的改革措施,使博士后招收和管理方式、投资渠道逐渐多样化。为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1994年决定在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我院获准设立的即属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海南已有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均非医学研究单位。
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在流动站或工作站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博士后”表明的是一种经历。博士是最高学位,不能把“博士后”看成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学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再授予其它任何名义的学位称号,同时“博士后”也不是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而这种科研工作往往具有探索、开拓、创新性质。
3、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
4、对设站单位来讲,博士后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在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前,实际上处于流动状态。
鉴于博士后人员的上述特点,我院在建立博士后招收和培养体系的过程中,应重视博士后家属子女的安置,博士后薪酬的设计及社会保险的覆盖,还有职称晋升的衔接等问题的解决,才能保证博士后安心科研工作,做出创新成绩。
除国家财政投入外,全国博管会还适时制定一些鼓励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各地区、部门、设站单位、企业都成为投资者,形成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目前,在直接投入博士后事业的经费中,各级地方政府、部门、设站单位与企业的投入已超过50%。在招收方式上,由国家资助招收,发展到自筹经费招收、依托项目招收、企业招收等多种形式。许多地方、部门和单位,也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博士后科学基金。
具体到我院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而言,将以设站单位自筹资金为主。我们既要争取省级财政的支持,同时也应从预算中保证博士后培养体系运转所需资金的安排。
在资金支出中,除了人员经费以外,我院尚需加强科研条件平台建设,保证进站博士后的科研条件达到或接近国内中等以上水平。同时还应想办法活跃院内学术气氛,在职工中造就钻研科学的精神追求,使博士后的成长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基础。
获得设站资格只是第一步,我们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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